各街道(镇):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雨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规定,长沙市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将开展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申报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长期(5年及以上)从事并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雨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能;
2.居住或长期工作在雨花区,并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
3.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4.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坚持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
5.具有民事行为资格的公民;
6.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未曾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申报范畴
(一)推荐范围
1.前三批雨花区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无传承人的均可参评;
2.项目保护单位在雨花区的省级、市级、区级代表性项目均可参评。
(二)以下情况暂不申报
1.因年龄或身体原因无法在后续较长时间充分履行传承义务的;
2.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企业经营、管理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非遗传承人可向非遗代表性项目所在街道(镇)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各街道(镇)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提出通过推荐名单;
3.各街道(镇)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统一拷贝至U盘或移动硬盘)报送至长沙市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B129办公室,康毅处。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4.长沙市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名单进行评审,经复核审定、现场抽样调查、社会公示等程序后,对第四批雨花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予以公布。
四、申报材料
1.推荐清单:各街道(镇)向长沙市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推荐本辖区内申报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清单(附件1);
2.申报书: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本人声明及授权书(附件2);
3.申报片(附件3);
4.辅助材料:体现有关申报人成就等方面的证明复印件;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人的代表性的文字、图片及照片(电子版文件名须附文字说明及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音像资料等;
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评选资格。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因此,各街道(镇)务必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工作,确保申报人的代表性;
2.广泛宣传,做好信息公开,履行告知义务。代表性传承人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应履行的传承义务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在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报人;
3.严格审核,保证材料质量。各街道(镇)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推荐意见未针对技艺水平进行分析评价的,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
特此通知。
联系人:康毅
联系电话:0731-85880675
电子邮箱:50492060@qq.com
附件:
1.街道(镇)申报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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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雨花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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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雨花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片制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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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24日